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22日晚间透露,近日,邢台市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省厅督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案件涉及银行卡交易流水达近20亿元。目前,涉案3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在福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 邢台市公安局供图
今年6月,河北清河县公安局接到当地银行系统移交的一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线索:杜某民等客户频繁开销户或挂失补卡,且账户资金交易异常,疑似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根据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于2020年6月19日对杜某民(男,22岁,清河县人)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并组成专案组,联合展开侦破工作。案情上报后,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经大量细致工作,办案民警先后将涉及清河县的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孟某祥(男,20岁,清河县人)、牛某易(男,22岁,清河县人)等30余人抓获,成功打开突破口。后专案组民警辗转福建、安徽、天津等地,历时两个多月,将该案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林某锋(男,33岁,福建省安溪县人)等人抓获归案。
经查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杜某民、刘某(男,19岁,清河县人)、牛某易、孟某雨(男,27岁,威县人)等30余人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U盾、电话卡及本人身份证照片等1000余套物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孟某兆、赵某晗(男,19岁,清河县人)、刘某晓(男,34岁,清河县人)、彭某强(男,29岁,清河县人)、彭某江(男,19岁,清河县人)、代某斌(男,20岁,清河县人)等人,并由这些人将银行卡等物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彭某杰(男,28岁,清河县人),彭某杰又将银行卡等物品销售给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锋,由林某锋将银行卡等物品销售给境外赌博网站,用于赌场走流水使用,本案涉及银行卡交易流水达近20亿元。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牛某易、刘某等10余人还将以自己名字登记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对公账户及印章销售给刘某男(男,20岁,清河县人)、牛某哲(男,28岁,清河县人)进行犯罪活动。
目前,该案涉案3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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