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明确,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
会议要求,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对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最高可至公司总资产的45%,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商业健康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应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提升风险保障程度,为老百姓健康、养老保驾护航。
他认为,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推动人身保险发展,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有利于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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