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是湖北省重要的支柱产业。2019年,汽车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湖北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5.3%;汽车消费在该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约10%,直接带动消费超2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受疫情影响,湖北汽车消费出现小幅回落。
立足完善供应大链条、促进汽车大消费、推动产业大发展三方面,湖北日前出台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湖北省政府新闻办19日召开发布会,解读了相关支持政策。
为提振消费,湖北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且在省内销售、上牌落户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由财政给予购置补贴,补贴标准按销售价格的3%计算。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汽车生产所在地财政各分担一半。
此外,湖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完善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政策的具体措施。对本轮疫情暴露的湖北汽车产业供应链产业链的短板和问题,提出稳定购销渠道、加大政府采购和提供汽车消费便利措施等政策举措。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了“湖北特色专区”,专门展示省内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产品。
同时,湖北还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2020年上半年,湖北省财政厅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支持该省6家汽车企业生产的4.7万辆新能源汽车争取中央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已拨付中央补贴资金20亿元,有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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