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下称《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向与会媒体通报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系列举措。
该《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内蒙古本级改革组建1个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改组3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整合若干实体产业集团,形成“1+3+N”国有资本布局框架体系,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僵尸企业”基本出清。
到2020年,基本完成布局优化调整,区属企业户数控制在25户左右,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偏高、管理层级过多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有经济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初步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授权、放权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5%左右;原则上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区属企业法人单位减少20%以上,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各减少10%以上;区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何雨春介绍。
何雨春表示,《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聚焦关键环节,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将通过做好宣传发动、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加强考核和督促落实等方式推进《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不断将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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