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马鞍山市民政局获悉,《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框架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扶持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8个章节60条,内容涵盖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到养老服务具体环节的各个方面。
条例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及“四同步”机制等;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明确全面建立探视关爱制度,为高龄、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巡访、帮扶服务、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明确养老机构设立原则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明确建立健全医养康养融合机制,强化医保支持,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明确完善专业护理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明确财政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不同性质的市场参与者同等待遇支持、金融支持、税费支持、人才培养和保险支持等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明确规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服务质量评估、老年人综合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
条例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医养融合发展、破解设施供给不足、完善指导服务机制、区域合作和产业促进、社会参与、家庭照护支持、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体现了马鞍山市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