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运事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将于4月24日至30日派出8个督查组,分时段、分区域、分重点赴全省各市州开展水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据悉,此次督察将重点落实客船(含普通客船、旅游船、客渡船、汽车渡船等)、农用船、挖沙船、非法载客渔船“四类重点船舶”和“一江一湖四水”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强化履职尽责,全面推行“一会三卡制度”,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等船舶航行规定;对标对表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动。
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此次督查还将强化航道巡航检查、加强航道设施维护、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汛期水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落实落细水路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属地部门协调联动,从严把好水路运输防疫关口,构筑疫情防控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