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推动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意见》涉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路径、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方面。《意见》要求扎实做好调查记录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组织沿大运河、沿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专项调查,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
《意见》提出,对非遗项目要实行项目分类保护,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提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推动传统体育、游艺纳入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中药炮制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将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建设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培育一批传统工艺品牌。深入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意见》提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建设,促进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推进“数字非遗馆”建设,丰富沉浸式体验、互动式体验等活态传承形式,进一步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