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首个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投入使用。
当天,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以周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故意伤害案为例,演示了听取意见室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
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享有的权利义务后,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详细说明了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胡某表示认可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封存。
据了解,该系统可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硬件设备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物和实物证据多媒体示证、远程在线电子签名等功能。承办检察官表示,同步录音录像既有利于办案数据全程留存、及时固定证据,重现办案全过程,也倒逼检察官切实提升量刑建议、程序适用、释法说理、证据采信等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