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了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分区成果,形成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提出了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和分类管控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8日表示。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到具体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当日,云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兰骏就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兰骏介绍,《意见》明确由各州市政府制定州市管控要求和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意见》实施后,将形成“1+16+N”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体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16”为各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州市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N”为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兰骏称,“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兰骏表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加强对各州市的指导,完善全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评估监督机制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等举措,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落实落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