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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视点!快看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被罚款141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2 08:40:11


【资料图】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罚单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或者指定牵头部门;未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漏报投诉数据。

王海峰,时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行长助理;杨洁,时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二人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责。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141万元,对王海峰、杨洁处罚款6.75万元。

根据天眼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为ING BANK N.V.(流通A股,持股数27.55亿股)、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持股数18.25亿股)、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持股数18.16亿股)。

同年1月10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被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

4月7日,北京银行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北京银行总资产3.3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76%,创近五年最高增速;存款总额1.9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59%;贷款总额1.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42%;实现归母净利润247.60亿元,同比增长11.40%,创近八年最高增速;各项主要经营指标稳中向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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