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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市引进新建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按政策予以投资奖励;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储能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各环节均衡发展,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广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再出新招!
在日前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4月4日下午,广东省工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措施》的亮点。
《若干措施》包含强化锂离子电池储能优势,提高关键材料生产水平;积极培育新兴储能产业,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提升储能电子元器件产品供给能力;打造储能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储能产业创新平台等12项内容。
其中,在引进建设重大项目方面,广东将围绕新型储能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环节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协同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商。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发挥并联审批机制作用,推动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达产。
同时,统筹省级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措施,对地市引进新建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按政策予以投资奖励;用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
省财政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储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予以支持。新型储能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能耗指标由省统筹安排。
广东还将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储能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市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机制,将总量优先向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倾斜。鼓励地市、社会资本成立相关产业基金,综合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信贷、基金、保险等,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是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广东将以新型储能多场景创新应用为牵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产业生态。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各环节均衡发展,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