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点外卖时都遇到不满起送价的难题,有时不得不凑单,吃不完就会造成浪费。
中国青年报微博的一项投票调查显示,当遇到外卖不够起送价时,参与投票的网友中28%的网友选择“一般都会凑单”。此外,选择“坚决不凑单,宁可换一家”的占比也为28%。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商家设置“起送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也与目前反对餐饮浪费的形势和要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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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外卖平台和商家可以通过优化配送方案,比如取消起送价的门槛,同时设置合理的配送费用,让消费者可以自主按需购买商品。
浙江两商家20元起送被责令整改
近日,浙江台州两商家因设定起送费不合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3月30日,据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中,当地一家餐饮店因设定外卖“20元起送”被责令整改。此前,该局执法人员巡查网络餐饮店铺时发现某牛排店外卖网页标有20元起送,但该店销售的香酥深海鳕鱼条、新奥尔良鸡翅(4只)等单价均未超过20元。执法人员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什么不可以设外卖起送价?”牛排店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解释,《反食品浪费法》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店铺设定“起送价”高于部分食品单价,使消费者不能按需购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过量购买也会形成食品浪费隐患。
在台州临海市市场监管局28日公布的一批反食品浪费案例中,也有一起因设置过高外卖起送价被查的。
3月,当地执法人员在网络订餐平台线上巡查中发现某凉皮店设置的外卖起送价为50元,明显超出同类店铺10-20元的起送价。该店的一人份食用商品售价在20元内,未达到起送价,易诱导过量点餐,可能造成食品浪费。
该局认为,凉皮店的行为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构成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网络订餐单位设置起送价,应在核算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把握合理区间,尊重消费者自主合理点餐的权利。本案当事人设置的起送价明显高于同类行业标准,导致部分消费者不能按需点餐。”临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在平台页面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关于是否可以设外卖起送费,法律未作明确。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起送费相关案件的查处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