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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通知》指出,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和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作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底,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简化申请条件,按月申报再贷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资金支持,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落地“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水运物流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便利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对接;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要加强与银行信息共享。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