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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若故意关闭线上还款渠道 属于“店大欺客”行为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3-02-15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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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提前还房贷”话题再度引热议。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购房者在部分银行提前还房贷需要排队,排队时间短则两三个月,长则需等待半年之久。为什么购房者都在扎堆提前还房贷?提前还贷真的划算吗?提前还贷对银行业绩有什么影响?

2月13日19点,贝壳财经与腾讯财经共同打造了一场直播节目,邀请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共同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此前了解到,为了应对购房者扎堆提前还房贷,部分银行设置了一些还款门槛。参与讨论的专家均认为,这些门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一些并不合理。

周毅钦表示,部分银行会在与客户签订的房贷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还款的要求,如约定借款人要提前还贷,必须要先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才可以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也有一些银行为了保证借款合同的稳定性,要求客户借款期限在半年或一年以上才可以提前还款,这是为了防止客户快进快出,防止对银行的管理增加难度;还有一些银行在合同中设置了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因为购房者提前还款也使得银行失去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利息收入,造成了银行闲置资金的成本损失。这些是合理的门槛。

王一峰介绍,在西方国家,借款人提前还贷同样也需要收费,但在国内相关费用基本上没有收过,这是过去我们国家房贷业务长期以来发展的传统。

“而银行为了防止高利率的优质资产转化为低利率资产,采取了关闭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把审批程序拉长,人为制造困难,让客户自己主动打退堂鼓的行为并不可取。”周毅钦表示,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这属于“店大欺客”行为。

董希淼主张,银行对提前还房贷的行为不收取违约金,并建议银行不要给购房者提前还款设置过多障碍。但客户提前还款是否缴纳违约金、补偿金,主要还是看相关房贷合同的约定。

“不是银行想多赚利息就十恶不赦、借款人想提前还贷就天经地义。”董希淼表示,呼吁银行为借款人提前还贷提供更多的便利,尽量适度地降低部分存量房贷的利率,但并不意味着这是银行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新京报)

关键词: 店大欺客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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