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2月10日消息,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601727.SH)原副总裁吕亚臣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今日宣判,对吕亚臣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今日,上海电气股价涨0.72%,报4.19元,总市值652.8亿。
公开资料显示,吕亚臣曾任上海电气原副总裁、上电通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1年8月,吕亚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同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对吕亚臣作出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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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海一中院对吕亚臣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
2007年至2012年,吕亚臣利用担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经营业务中虚增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37.07万余元。
2003年至2020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52.12万余元。
2018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指使下属公司负责人通过开展融资性虚假贸易,将1,567.6万余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挪用给相关公司使用。
2007年至2016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大量盈利业务交由其妻弟杜某某控制的公司承揽,非法获利共计1,400余万元。
此外,吕亚臣还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
上海一中院认为,吕亚臣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吕亚臣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吕亚臣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有退赔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上海一中院对吕亚臣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罪并罚,吕亚臣一审获刑20年,并处罚金360万元。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