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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免征增值税、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2亿元……2023年春节的脚步临近,江苏稳经济、促发展的干劲和决心已在路上。1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从12个方面推出42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推动江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其中明确,江苏要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江苏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充分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作用,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2500亿元。
《若干政策措施》还明确,江苏将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若干政策措施》中,42条政策都落实了具体的负责单位,受惠企业涉及餐饮、房地产、旅游、物流、科创、金融等多个产业。且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符合相关支持政策,可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获得支持。接下来,江苏各地各部门将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加强宣传解读,建立直达服务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江苏省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调动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积极性,着力推动下沉一级解决存在问题。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