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17日消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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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17日消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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