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楼租赁办公室,披着“公司”外衣非法放贷,利息竟然高达4000%。上海两个团伙非法放贷流水上亿元。9月20日,记者采访上海警方获悉,日前两团伙已被一举捣毁,28名犯罪嫌疑人系数抓获。
2022年1月分,群众向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举报,有人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放贷,且存在电话骚扰、强行抵押首饰等“软暴力”催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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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辖区内两家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经营的“贷款公司”在网上从事放贷业务,年利率高达4000%。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谢燕刚介绍,7月15日,刑侦总队会同长宁分局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进行收网行动,从长宁区两栋商务楼里抓获以王某杰、汤某良为首的两个涉案团伙嫌疑人28名,现场搜查出现金200余万元;各类银行卡100余张;借款人抵押的名贵手表近百只、借款人身份证60余张及大量黄金首饰等抵押物。
到案后,王某杰、汤某良对利用非法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自2020年2月以来,以王某杰、汤某良为首的二人在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经营的情况下,分别纠集多人于长宁区多处商务楼内租赁办公室,在网上以年利率500%至4000%不等的利息向近千名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贷谋取暴利,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其间,两个涉案团伙为确保收取高额利润,对借款人采取随意收取违约金、电话骚扰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借款人、家人及同事索要欠款,甚至引诱借款人低价抵押手表、首饰等物品,通过继续借款“以借养贷”。
市民张先生因生意周转需要,于去年10月底经人介绍在网上向汤某良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方式为先利后本,利息每10天支付17500元,借款周期共计4周,到期偿还本金10万。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后,汤某良派人到张先生住处核实住址及家庭情况,并让其写一张放款人姓名留白,利息未写的借条,由汤某良进行填写。
在扣取张先生1000元“下户费”及5000元“中介费”后,最终张先生实际到手借款只有94000元。贷款期间,汤某良等人不断打电话给张先生催款。张先生不堪其扰,至11月26日到期,共还款17万元。
目前,王某杰、汤某良等10名团伙主犯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宁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许丰解释,区别于“套路贷”,非法放贷是指以高额利息为营利目的,本质上等同于高利贷,如果同时满足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批准范围放贷、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者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80万以上,或者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文章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