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截至7月底,全省16市已全部完成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共为177.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85亿元。
据悉,此次补贴发放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其中,为140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贴2.18亿元,为33.5万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补贴5832.5万元。具体发放标准由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予以安排,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