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锦州市人社局获悉,锦州8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用工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实施意见》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民主协商7个方面的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工会组织、城市综合配套和文化教育供给6项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加强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处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治理和守信激励4项工作机制。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下一步,锦州市人社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新规,同时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依法稳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