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统计局获悉,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下降4.3%,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1.8%。前2个月平均,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上涨1.1%。
受汽油、鲜菜、鲜果等价格上涨影响,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从同比来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2.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下降约0.65个百分点。其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6.2%,影响CPI下降约1.1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41.5%,影响CPI下降约0.96个百分点);鸡价格下降6.4%,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1.6%,影响CPI上涨约0.2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6.5%,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4.5%,衣着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均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