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发布了三项推荐性地方文物保护标准,分别为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起草的《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记录规范》《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规范标本采集》和山西博物院起草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其中两项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空白。三项标准的实施对山西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规范,该标准已于2月7日起正式实施。
《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记录规范》规定了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记录要求、记录内容、记录形式及归档要求,明确了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记录深度和质量,适用于青铜器保护修复中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及技术档案的记录和归档,有利于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
《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规范标本采集》规定了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标本采集的原则、要求、内容、方法、记录、包装及储存,适用于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及保护修复等过程中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的标本采集。目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对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标本采集行为进行规范,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此项空白。
《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规定了进入验收阶段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验收方式、验收内容、验收评分标准和验收意见书,适用于完成结项申请程序,获准进入验收阶段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对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验收进行规范,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此项空白。
三项地方文物保护标准的颁布,充实了我省文物保护地方标准体系,正式实施后将为该领域工作提供有效的质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