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本溪市积极推动境内长城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以期让游客在饱览自然风光的同时,尽情领略重新扮靓的长城景观。
本溪境内现存四类不同历史时期的古长城,分别是战国时期燕国和汉代初期修筑的燕汉长城、高句丽长城、明代长城及清代长城。其中,仅明长城遗址就多达239处。长期以来,因遗址大多散布在荒山野岭之中,极易受到自然侵害和人为破坏,有效保护势在必行。
目前,本溪市已成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明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了辽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由本溪市申报的明长城文化博物馆、明长城文化挖掘工程、明长城风景道等7个重点项目已初步列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保护规划》。
本溪市明确了“依法保护、挖掘传承、科学开发、做优标志”原则,将通过“四步走”的方式,保护开发长城资源。第一步,认真做好普查、造册、绘图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将长城保护利用纳入市、县文物保护规划之中。第二步,进一步深入挖掘境内四类长城文化的宝贵价值,并积极传承长城文化,为推进实施“文旅兴市”发展战略开辟新的路径。第三步,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溪市长城所坐落的山水环境、地域特色,推出长城文化生态特色游、爱国主义教育游等旅游项目。第四步,进一步把本溪长城作为一个重要标志来宣传打造,努力使本溪长城实现“保护优先、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承利用”四种主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