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巩固提升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促进资源协同利用,重塑医疗体系。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1个至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建立心电、影像、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创新管理方式,实现管理共同体,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服务共同体。加强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防治能力。强化支持政策,实现利益共同体。各级政府切实落实投入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