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余市分宜县消防大队了解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5日,分宜消防开出江西首例罚单。
记者了解到,8月4日,新余市分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多个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小区,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依据规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2000元。
据介绍,该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