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议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高,对标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稳步迈进。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强化措施。同时,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省政府惠民实事,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我省积极统筹各类服务资源,发挥行业协会、基金会职能作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目前,全省已建成15923个覆盖全省市、县、乡、村四级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0万余件(次);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12348热线开通一年半以来已服务群众28.5万通(次)。
为保障各类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我省积极推进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18年以来办理通知类的刑事案件11.8万件,占全省刑事案件总数的53%;不断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覆盖全省近2000万人群。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万余件,受援人数超过24万人,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目前,全省拥有法律服务人员3万余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我省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下一步将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