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田长制”。到今年年底,北京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建立,实现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体保护。
《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数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北京市将设立市、区两级总田长和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市总田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全市各级“田长制”工作负总责,市级田长负责监督责任区域的“田长制”执行情况。区总田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田长制”工作,区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乡镇和村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
作为北京耕地保护和农田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田长制”目前正在积极有序推行。目前13个涉农区全部拟定了区级田长制实施方案。